张家口四个蛋案件判了多少年
在河北省张家口市,曾有一个以“四个蛋”为首的涉黑团伙,他们欺压百姓、为非作歹,犯下了多起罪行。那么,这个臭名昭著的“四个蛋”到底被判了多少年呢?本文将为您揭晓。
“四个蛋”其人其事
“四个蛋”的真实姓名是李建军,他与弟弟李建强(绰号“三毛猴”)一同成为了当地臭名昭著的黑社会团伙头目。从2002年起,李建军和李建强以张家口万邦电缆经销处、高速演艺迪厅、怀安县拓鑫选矿厂等为依托,纠集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拥有众多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这个团伙为了称霸一方、获取经济利益,长期在张家口市进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串通投标、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偷税、开设赌局等违法犯罪活动。他们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让群众深恶痛绝。
罪行累累 终受审判
2007年年初,全国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张家口市群众反映强烈、对社会危害极大的以李建军、李建强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进入了各级公安机关的视线。张家口市委、市政府对此案高度重视,公安部、省公安厅均挂牌督办此案。
经过数月的全力侦破,省、市两级公安部门集中优势警力组成的专案组终于侦破了此案,团伙成员悉数落网。在2008年6月24日,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这起涉黑案件在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公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建军、李建强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串通投标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偷税罪等10余项罪名。
终审判决 严惩不贷
2008年12月19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建军、李建强起组织、指挥、领导作用,系主犯。李建军、李建强弟兄二人数罪并罚,分别获有期徒刑20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916万余元和331万余元。
此外,该团伙的其他56名成员也分别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被判处不同的有期徒刑。其中,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16年,最低刑期为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同时,被告单位伊斯兰大饭店有限公司也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36万余元。
结语
“四个蛋”李建军及其团伙的覆灭,彰显了我国司法机关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他们的罪行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通过这起案件的审判,我们再次看到了法律的威严和正义的力量。希望这起案件能够成为警示,让更多的人认识到黑社会的危害,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宁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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